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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2019-12-18
發佈日期 0000-00-00
標題 有關我國體育人士赴大陸參與體育交流活動說明
內容 1.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2月11日臺教體署國(二)字第1080044063號函。我國體育人士不得參與陸方所辦理之「全國性」體育活動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動。
2. 另自108年12月1日起,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之教育交流活動(含體育運動、競賽),需至「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」進行登載。
3. 請詳閱附件。
附加檔案 466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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