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| 2020-10-27 |
發佈日期 | 0000-00-00 |
標題 | 公告本會參加「東京奧運會亞洲區資格賽」選手選拔賽參賽資格 |
內容 | 2020東京奧運因疫情延後一年至2021舉辦,本會為遴選最佳選手參加亞洲區資格賽,經109年第8次選訓委員會決議,參加選拔賽選手資格原則如下: 1. 依據國際擊劍總會公告2021年東京奧運會最新選手積分排名前250名內,為本國選手最優者。 2. 依據「2020年第32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區資格賽參賽選手遴選辦法」遴選出之選手。 3. 選拔賽前全國排名最高之選手。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皆具選拔資格。 本會將俟國際擊劍總會確定奧運積分賽再辦日期後,盡速訂定遴選辦法公告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