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| 2018-04-23 |
發佈日期 | 0000-00-00 |
標題 | 中華民國 107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 器材檢驗公告 |
內容 | 一、檢驗日期: 4月 28 日 09:00~17:00 (只接受次日比賽項目檢驗) 4月 29 日 07:30開始 (當日比賽項目優先處理) 二、檢驗項目: 1.面罩、頭線 (每人最多2頂) 2.劍(每人最多3把) 3.身線(每人最多3條) 4.電衣(每人最多2件) 5.袖套、袖手套(每人最多2只) 三、場邊裁判檢驗項目: 1.劍頭壓力及間距 – 按規則執行 2.劍條彎曲弧度 – 選手按規則處置,裁判不先行檢驗,比賽開始後,如有不合規則,逕行黃牌處分 3. 擊劍服、擊劍褲、3/4護身衣 需350N以上、 不可有破洞、劍服及劍褲需有魔鬼氈黏貼 四、複檢注意事項: 1.複檢器材須與退件單一起送件 2.電衣除破洞及縫線修補外,不接受複檢 檢驗器材標準說明: 1. 面罩、擊劍服、擊劍褲、護身衣不可有破損 2. 劍頭壓力及間距 – 按規則執行 3. 體線及頭線均可通電 4. 電衣、袖套、袖手套、軍刀電衣、軍刀面罩、鈍劍面罩不可破損均可通電 5. 劍服及劍褲需有魔鬼氈黏貼 |